[ 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的情况,互联网金融协会、银行业协会、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》,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,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,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、宣传展示等服务。 ]
[ 5月17日,又有20多万人爆仓,最大爆仓损失达9000万美元。其中,火币、币安、欧易等平台爆仓比例较高,占比分别为31.14%、18.27%、12.61%。 ]
近期,币圈的火爆程度让人瞠目结舌,在引发市场争议的同时,也引起监管关注。
5月17日午后,特斯拉首席执行官马斯克在社交媒体上回复别人说:特斯拉没有出售比特币,随后,比特币价格迅速反弹,1小时暴涨2000美元;而在一天前,马斯克在推特(Twitter)上暗示,这家电动汽车制造商可能已经出售了其持有的所有比特币。这让几日来跌跌不休的比特币,因为这一评论再遭重击,大跌近10%。
5月18日,中国三大行业协会集体发声,“币圈”迎来监管重拳整治。当晚,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的情况,互联网金融协会、银行业协会、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》,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,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,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、宣传展示等服务,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,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,谨防个人资金受损。
监管封堵
2020年以来,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出现暴涨暴跌,引发全球瞩目,国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亦有所抬头。
5月17日,比特币一度跌破4.5万美元,大跌近10%。而在此前的5月12日,比特币凌晨突发大跳水,导致上百亿美元资金灰飞烟灭。
5月18日,中国三大行业协会集体发声,“币圈”迎来监管重拳整治。
一直以来,虚拟货币都未被中国监管部门接纳。监管部门也多次强调并将代币发行融资定位为违法犯罪活动。据悉,自2017年9月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发布以来,人民银行已指导各地集中取缔173家平台,此后保持监管高压态势,累计清退38家境内新增平台。
早在2013年12月初,央行、原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认定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
2017年9月,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框架下,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。
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也明确规定,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,并列举了五种类型,其中明确点名虚拟货币,要警惕虚拟货币骗局。
场外交易将被判“死刑”
比特币的非理性涨跌,助长了多家币圈交易所,这些交易所通过各种方式躲避监管,鼓励投资者交易。
比如,在境内平台清理后,一些境外交易所仍在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,其中就包括欧易(OKEx)、火币、币安、泰达币交易所等交易平台。
同时,在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禁止境内所有交易平台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后,一些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开始转战海外,场外交易的口子由此打开。
资料显示,场外交易分为两种,一种是C2C(Customer to Customer)交易或OTC(Over The Counter)交易,指买卖双方通过中心化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。在进行法币交易前,买卖双方都需要向平台提供个人的身份和交易信息。买家通过线下转账的方式,直接转账给卖家,资金不需要经过交易平台。但交易平台会记录每个订单的数据,从而统计出市场上的最近成交价格。另一种是双方通过网络联系、熟人介绍等私下交易渠道进行交易,具有很高的风险。
在境内,虚拟货币投资者通过场外交易的方式,完成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,再入场炒币。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,这一业务模式涉嫌违反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中,“禁止交易平台从事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、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、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等服务”的规定。
业内人士认为,中国居民盲目跟风,通过境外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参与交易炒作,易产生较大损失。
协会发文中列举了以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,如: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,涉嫌非法集资、非法发行证券、非法发售代币票券。
除提供渠道以外,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商提供引流、客户识别以及信息展示,也都存在法律风险,涉嫌非法集资。
按照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》对非法集资协助人,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,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大协会发文指出,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、商业展示、营销宣传、付费导流等服务。
风险隐患极大
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自身价值根基比较脆弱,其价格易受少数几个虚拟货币账户以及监管和舆论影响,且波动十分剧烈,风险隐患极大。
今年2月,美国财长耶伦发声质疑比特币,“比特币是一种极为低效的交易方式,处理这些交易所消耗的能源惊人,同时还经常被用于非法融资”。
耶伦这一言论发表后,加密货币全线重挫,比特币一度下探至4.8万美元,日内下跌近18%。
除监管影响外,马斯克飘忽不定的立场,也多次引发币圈暴涨暴跌。
今年3月,马斯克发布Twitter称,消费者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特斯拉,这一发声进一步推高了比特币涨势;日前,马斯克宣布,特斯拉已经叫停用比特币购车,称担心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导致化石燃料,尤其是煤炭的耗用飞速增长,煤炭是所有化石燃料排放中影响最恶劣的,受此消息影响,当天比特币迅速跳水。
协会强调,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,价格极易被操纵,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、经营失败风险、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。
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,部分交易所诱导投资者参与杠杆交易,极易发生巨大损失。根据比特币家园信息,仅5月12日一天全球就有近20万人爆仓,损失合计112亿美元。5月17日,又有20多万人爆仓,最大爆仓损失达9000万美元。其中,火币、币安、欧易(OKEx)等平台爆仓比例较高,占比分别为31.14%、18.27%、12.61%。
参与交易不受法律保护
庄家野蛮收割,投资变成投机,炒币风潮下,缺乏辨别能力的投资者成为围猎目标。但需注意的是,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个人或企业并不受法律保护。
近年来,对于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案件,各地法院依据公告规定,判处有关交易合同无效,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,对于受损投资者的起诉不予支持。
第一财经记者从裁判文书网看到,2019年3月,徐州男子金某在买卖虚拟货币过程中遭受损失,将北京火币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(下称“火币公司”)告上法院,要求火币公司赔偿其损失123424.78911USDT(泰达币),约合人民币80万元。
而由于在该案中,金某诉请指向的标的物是比特币,法院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。
相关法院认为,根据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规定,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、流通,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、以太币等“所谓虚拟货币”,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,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、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因比特币产生的债务,均系非法债务,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
三大行业协会同时提示,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,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,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,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。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,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、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,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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